61 | 111-06-20 | 府主會決字第1110123611號 | 函轉「中華民國111年度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業手冊」,暨頒行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日程如說明二,請查照並切實依照辦理。 |
62 | 111-05-12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17935號 | 轉知行政院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編製要點」如說明三,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63 | 111-05-12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3004545號 | 為應111年度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需要,茲修正「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以下簡稱本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如附件,並請依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64 | 111-05-04 | 北市主事預字第1113004172號 | 為應本市各特種基金籌編112年度附屬單位概(預)算需要,茲訂定「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日程表」與「各特種基金編製112年度概算補充規定」及其條文對照表,以及「112年度各附屬單位預算書封面編號一覽表」等如附件,併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65 | 111-05-03 | 北市主公預字第1113004128號 | 為應本市各機關籌編112年度單位概(預)算案需要,茲訂定「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編製日程表」與「各機關編製112年度概算補充規定」及其條文對照表等如附件,併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66 | 111-04-29 | 北市主公預字第1113004127號 | 為應本市各機關籌編112年度單位概(預)算案所需,茲訂定「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各機關共同項目費用編列基準表」及「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各機關購置物品設備編列基準表」如附件,請查照。 |
67 | 111-04-27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3003930號 | 為應本府各特種基金籌編112年度附屬單位概(預)算案需要,茲訂定「一百十二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68 | 111-04-2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3003909號 | 為應本市各機關籌編112年度單位概(預)算案需要,茲訂定「一百十二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69 | 111-04-25 | 府主公預字第1110114869號 | 轉知行政院函送「一百十二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如說明二,請查照。 |
70 | 111-04-21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14262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71 | 111-04-14 | 北市主秘字第1113003366號 | 訂定「臺北市政府主計處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如后附,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72 | 111-04-0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3003024號 | 茲修正本市各機關(基金)等執行預算法第62條之1相關作業程序表及執行情形表如說明四,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73 | 111-03-23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3002762號 | 為應111年度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執行需要,茲修正「臺北市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74 | 111-03-23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3002760號 | 為應111年度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需要,茲修正「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如附件,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75 | 111-03-21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0110175號 | 有關本府訂定之「一百十一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76 | 111-02-22 | 府主公預字第1113001604號 | 發布「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 |
77 | 111-02-22 | 府主事預字第1113001635號 | 發布「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
78 | 111-02-11 | 府主公預字第1113001015號 | 發布「110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 |
79 | 111-01-2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03093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函以,有關國內出差搭乘座位有分等之臺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乘坐商務車廂,並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核實報支,但當日往返或使用經費結報系統報支者,無須檢附,請查照。 |
80 | 111-01-25 | 北市主會決字第1113000597號 | 檢送「臺北市各單位預算機關預算執行(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調整數說明範例」及「臺北市債務及特別收入基金預算執行(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調整數說明範例」(以下簡稱收支對照表說明範例),如說明二、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