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112-02-03 | 北市主會決字第1123000857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書函以,有關各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召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會議通知主(會)計單位列席時,請視議題需要列席會議並依權責協助提供意見,詳如說明,請查照。 |
22 | 112-02-03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23000865號 | 有關本府訂定之「一百十二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23 | 112-01-31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20103049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各機關員工待遇給與相關事項預算執行之權責分工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24 | 111-12-28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51609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一百十一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自112年1月1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25 | 111-12-28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50574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六點、第七點及第八點,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如說明二,請查照。 |
26 | 111-12-26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0150095號 | 函轉行政院修正之「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如說明二及三,請查照。 |
27 | 111-12-26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49998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業經該院於111年12月16日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3958A號令修正發布,詳如說明二,請查照。 |
28 | 111-12-26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50624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巴西部分」,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如說明二、三,請查照。 |
29 | 111-12-23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50744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編製要點」自112年1月1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30 | 111-12-22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3011834號 | 茲修正原「臺北市行政法人依法預算須送臺北市議會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其預算書表格式,為「臺北市行政法 人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其預算書表格式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本市行政法人配合辦理。 |
31 | 111-12-22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49691號 | 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以下簡稱單位預算執行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如說明二及三,請查照。 |
32 | 111-12-21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10149842號 | 函轉行政院訂頒之「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另「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要點」則自即日停止適用;均請查照。 |
33 | 111-12-12 | 府主公預字第11130113751號 | 茲依臺北市議會審議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第三讀會議決文,以及該會針對本府所提覆議案議決結果(本府仍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發布中華民國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 |
34 | 111-12-12 | 府主公預字第11130113752號 | 發布「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
35 | 111-12-09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3011461號 | 茲訂定「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其分預算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3項及預算法第96條準用第54條中『新興資本支出』、『新增科目(計畫)』、『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及『上年度執行數』之定義」如后附,並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 |
36 | 111-12-09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13011350號 | 茲訂定「臺北市行政法人決算編製注意事項」及其決算書表格式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本市行政法人配合辦理。 |
37 | 111-12-09 | 北市主會決字第1113011326號 | 茲修正「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保留分配注意事項」第2點、第5點、第8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38 | 111-12-07 | 北市主事預字第1113011258號 | 茲修正「臺北市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39 | 111-12-05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10147208號 | 函轉行政院訂頒之「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總決算編製要點」(以下簡稱111年度決算編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另「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總決算編製要點」則自即日停止適用;均請查照。 |
40 | 111-12-01 | 北市主公預字第1113011139號 | 茲修正「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分配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