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編號發文日期發文字號主旨
1109-10-19北市主人字第1093010868號函臺北市政府主計處所屬薦任第八職等以下主辦人員110年職期遷調作業原則
2104-01-23北市主人字第10430080300號函「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104年1月19日主人地字第1041000020A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主計總處原函及法規條文各1份,請查照。
3102-06-27北市主人字第10230910300號函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訂定「主計人員陞遷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
4102-04-29北市主人字第10230532500號函訂定「臺北市政府主計處辦理所屬主計人員獎懲案件審查原則」,同時停止適用「臺北市政府主計處辦理通案性及一般性獎勵案件作業原則」,並溯自102年4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確實轉知所屬辦理。
5100-04-28北市主人字第10030529600號函檢送修正後「臺北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及「臺北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甄審(選)人員資績評分表」,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699-09-24府授人四字第09913878600號函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修正「各機關請增加班費經費案件處理原則」,自100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799-06-14府授人四字第09912335800號函有關行政院函為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標準」為「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並修正第7點,自100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899-03-24處義二字第0990001705號書函轉知行政院主計處書函轉考試院訂定之「公務人員服務守則」如說明三,請查照轉知。
999-03-16處義二字第0990001466A號函轉知行政院主計處函頒主計人員服務守則如說明三,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