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115-01-12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50100027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 2 | 115-01-08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40162902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檢送修正之「經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1份,請依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 3 | 115-01-06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62183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一百十四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自115年1月1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 4 | 114-12-31 | 府授主公統字第1143012209號 | 有關「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製作統計圖表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 5 | 114-12-31 | 北市主公統字第1143012306號 | 檢送「臺北市政府主計處115年應用統計分析實施計畫」,請查照。 |
| 6 | 114-12-29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40161217號 | 函轉行政院修正「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如說明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 7 | 114-12-26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40160565號 | 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為提升主計資訊系統諮詢服務品質及效率,自115年1月1日起由「主計資訊系統諮詢整合專線」提供諮詢服務一案,請查照並依說明配合辦理。 |
| 8 | 114-12-26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61039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有關政府機關員工參加升官等(升資)考試之旅費補助事宜,如說明二,並停止適用該總處(原行政院主計處)83年2月4日台(83)處忠字第01124號函,請查照。 |
| 9 | 114-12-19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59800號 | 轉知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委會)函以,修正「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對地方政府補助處理原則」,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
| 10 | 114-12-19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59528號 | 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以下簡稱單位預算執行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如說明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 11 | 114-12-18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59581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編製要點」自115年1月1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 12 | 114-12-18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40160095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 13 | 114-11-26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3011070號 | 檢送「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動支災害準備金應行注意事項」及其總說明各1份,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
| 14 | 114-11-21 | 北市主會決字第1143011040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書函,為協助會計人員辦理採購案件監辦與審核作業,該總處修正「機關主會計單位監辦或審核採購案件參考表」,並製作懶人包與數位教材影片,置於全國主計網(eBAS)內審專區/內審教材及文章/訓練教材項下,請查照參用。 |
| 15 | 114-11-1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54135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撥款原則」,名稱並修正為「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補助款之撥款原則」,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如說明二、三,請查照。 |
| 16 | 114-11-1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53957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檢送修編「地方歲計業務解釋案例彙編」,如說明二及三,請查照。 |
| 17 | 114-11-13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40153475號 | 函轉行政院訂頒之「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總決算編製要點」(以下簡稱編製要點),暨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之「中華民國114年度總決算編製作業手冊」,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均請查照。 |
| 18 | 114-11-12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40152802號 | 函轉行政院訂頒之「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要點」(以下簡稱編製要點),暨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之「中華民國114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作業手冊」,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均請查照。 |
| 19 | 114-11-10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52038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 20 | 114-09-12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41502號 | 有關行政院修訂「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並自115年1月1日施行案,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