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5-01-04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416292700號函 | 轉知審計部函以,審計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監察院104年12月18日院台綜字第104113093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2 | 104-12-18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416070200號函 | 轉知審計部函以,審計法修正第41條條文,業奉總統104年12月9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3911號令公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3 | 104-07-02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413126200號函 | 轉知審計部函以,審計法部分條文修正,業奉總統104年6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0731號令公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