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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以,檢送「中央公共債務會計處理參考指引」1份,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會決字第1130107028號
說明
一、依主計總處113年2月16日主會發字第1130500219B號書函辦理。
二、考量本市自107年度起總決算及總會計相關公共債務情形,係採以表製表方式,爰旨揭參考指引,請貴局審酌實務需求參照辦理。
三、檢附前開主計總處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