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為落實服務型智慧政府及節能減碳政策,本市公務機關自113年1月份會計月報,以電子化傳輸方式遞送(即無須再遞送紙本),並檢送「直轄市及縣(市)公務機關會計月報電子化傳輸問答彙編」,如說明二,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
  • 發文字號:北市主會決字第1133000786號
說明
一、依主計總處113年1月25日主會發字第113050012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主計總處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