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4-03-24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43002482號 | 修正「臺北市政府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原則」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2 | 114-03-1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3002296號 | 有關本府訂定之「一百十三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3 | 114-03-11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43001887號 | 有關「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資本支出預算執行監督機制及流程圖」(以下簡稱本機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4 | 114-02-24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40107643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關於審計部調查計畫型補助案執行情形之意見,詳如說明二,請查照。 |
5 | 114-02-18 | 府主公預字第11430014202號 | 發布「114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
6 | 114-02-18 | 府主公預字第11430014201號 | 發布「114年度臺北市總預算」。 |
7 | 114-02-13 | 府授主公統字第1143001210號 | 訂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舉辦統計調查作業注意事項」,如說明三,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8 | 114-01-22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43000555號 |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國內出差旅費之雜費報支注意事項」第二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9 | 114-01-14 | 府主公預字第1143000348號 | 發布「113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 |
10 | 114-01-06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30160940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配合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檢送「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問答集」,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如說明四,併請依說明二、三配合辦理,請查照。 |
11 | 114-01-03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40100222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12 | 113-12-30 | 北市主公統字第1133011896號 | 檢送「臺北市政府主計處114年應用統計分析實施計畫」如后附,請查照。 |
13 | 113-12-30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30159407號 | 函轉行政院修正「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如說明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14 | 113-12-23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30158340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檢送修正之「經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Q58問答內容1份,並重申民間團體辦理補(捐)助案件相關費用之支用,非屬中央政府共同性費用規定之適用範疇,請查照。 |
15 | 113-12-18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30158111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編製要點」自114年1月1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16 | 113-12-16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30156243號 | 函轉行政院訂頒之「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要點」(以下簡稱編製要點),暨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之「中華民國113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作業手冊」,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均請查照。 |
17 | 113-12-05 | 府授主會決字第1130155076號 | 函轉行政院訂頒之「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總決算編製要點」(以下簡稱編製要點),暨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之「中華民國113年度總決算編製作業手冊」,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均請查照。 |
18 | 113-12-04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30154654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如說明四,併請依說明二、三配合辦理,請查照。 |
19 | 113-11-27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33010671號 | 茲修正「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各基金申請預算保留案應行注意事項」,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依說明一切實辦理。 |
20 | 113-11-2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33010629號 | 茲修正「臺北市總預算各單位預算機關申請歲出預算保留案應行注意事項」,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依說明一切實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