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6號市政統計週報
113年臺北市離婚或終止結婚對數計4,751對,較112年減少286對(-5.7%),以兩願者占82.6%居多;近十年離婚或終止結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雙方共同行使之比率由104年之25.7%上升至113年之43.2%(增加17.5個百分點),母親取得監護權比率高於父親;再婚率呈下降趨勢,男性再婚率高於女性,惟性別差距逐漸縮小。
再婚率
指某一特定期間再婚人數對同一期間之離婚或終止結婚、喪偶期中人口數的千分率。=(再婚人數÷離婚或終止結婚、喪偶期中人口數)×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