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支調查統計旨在明瞭本市各階層市民生活水準之變動情形,供為改善國民生活,推行社會福利之參據,其進行方式分為訪問調查及記帳調查兩種,並分別按年及按月辦理,同時編製調查報告或統計結果表供有關機關及各界運用。
一、113年臺北市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48.55萬元,續居六都之冠,較112年增3.72萬元(增2.57%),且為臺灣地區平均之1.27倍。

二、就家庭消費結構觀察,113年本市家庭消費支出仍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支出占28.49%最高,食品及非酒精飲料支出占14.61%次之,餐廳及住宿支出占13.83%居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