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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中類項目(單位)定義
1長者照顧機構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數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家數,分類如下:1.長期照顧機構:(1)長期照護型:以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醫護服務之老人為照顧對象。(2)養護型:以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之老人或需鼻胃管、胃造廔口、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為照顧對象。 (3)失智照顧型:以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之老人為照顧對象。 2.安養機構:以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自理之老人為照顧對象。
2長者照顧機構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可供進住人數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可供進住人數。
3長者照顧機構每萬長者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可供進住人數平均每萬名65歲以上老人公私立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可供進住人數。
4長者照顧機構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實際進住人數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實際進住人數。
5長者照顧機構每萬長者實際進住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人數平均每萬名65歲以上老人實際進住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人數。
6長者照顧機構長者安養率指公私立老人安養機構實際進住人數占65歲以上人口數之比率。
7長者照顧機構公私立老人安養機構實際進住人數公私立老人安養機構實際進住人數。
8長者照顧機構老人公寓所數係指由政府出資興建採公設民營方式委託民間經營,提供年滿65歲,生活能自理的老人租賃之公寓數量。
9長者照顧機構老人公寓實際進住人數實際進住公立老人公寓人數。
10長者照顧機構每萬長者實際進住老人公寓人數平均每萬名65歲以上老人實際進住老人公寓人數。
11長者福利服務老人居家服務人次係指對乏人照顧且身心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65歲以上老人(含獨居老人),由社工人員或志願服務人員提供適當服務,就所有服務對象按服務項目一案一人次計算統計。
12長者福利服務每萬長者居家服務人次平均每萬名65歲以上老人接受居家服務之人次。
13長者福利服務65歲以上期中人口數平均65歲以上人口數。
14長者福利服務老人日間照顧服務人次係指由臺北市老人日間照顧服務中心提供日間照顧之免費及收費服務,使65歲以上,生活能力較差,日間乏人照顧之老人能獲日間托老照顧,就服務對象按一日一人次計算統計。
15長者福利服務每萬長者日間照顧服務人次平均每萬名老人接受日間照顧服務之人次。
16長者福利服務長青學苑參加人次有開辦老人進修、研習之單位所開課程之參與人次。
17長者福利服務每百60歲以上人口長青學苑參加人次平均每百名60歲以上老人參與長青學苑之人次。
18長者福利服務60歲以上期中人口數平均60歲以上之人口數。
19長者福利服務老人搭乘公車優待人次65歲以上老人搭乘公車之優待人次。
20長者福利服務老人搭乘公車優待人次占公車客運人次比率65歲以上老人搭乘公車優待人次占公車客運人次之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