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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兒童醫療補助

    指依「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提供設籍臺北市之3類兒童醫療補助:第1類係指其父、母或監護人之其中1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2年之未滿6歲兒童;第2類係指具市府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或特殊個案、特殊境遇家庭之未滿6歲兒童,或經衛生福利部核定之罕見疾病患者,或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格之未滿12歲兒童,或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院出生或治療之極低體重之未滿2歲兒童;第3類係指第3胎(含)以上之6歲以下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