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113年12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14年1月22日經總統公布,並定自114年7月22日施行。為保障揭弊者權益,使本法適用對象、受理揭弊機關及社會各界均能充分瞭解本法立法目的、規範架構、揭弊程序及揭弊者相關權益保障等事項,爰進行相關宣導作為,期落實揭弊友善文化並確保實務運作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