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 96-06-20 | 第416號市政統計週報 | 96年1-5月臺北市刑案共發生21,526件,其中竊盜案占37.42%,平均每天發生53件竊案,占刑案比率由十年前之7成,明顯逐年下降;另94、95年暴力犯罪發生率分別為十年來最低及次低,破獲率分別為十年來最高及次高,96年1-5月臺北市暴力犯罪案共發生283件,平均每天發生1.9件,較95年同期減少26.30%,破獲率為87.28%,較95年同期提高11.50個百分點。 | 連結 |
62 | 96-03-14 | 第402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95年竊盜案件共發生23,145件,較94年減少12.64%,竊盜案件發生率低於全國及高雄市,平均每十萬人發生881.95件,且破獲率為85.49%,較高雄市及全國高。各類竊盜案件中以普通竊案占50.64%最多,其次為機車竊案占39.03%,而破獲率則以機車竊案155.68%為最高;至住宅竊盜95年共發生2,894件,較94年減少7.98%,其破獲率39.50%,為近5年新高。另95年詐欺背信案共發生6,652件,較94年減少7.69%;其破獲率為58.10%,較94年增加9.92個百分點。 | 連結 |
63 | 95-12-27 | 第392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少幼年刑案嫌疑犯由89年之2,322人逐年降至94年之1,139人,六年來減少5成,男性嫌疑犯約占八成五左右; 95年1-11月則為980人,平均每十萬少幼年有181人犯罪,較上年同期減少11人,其中以涉及竊盜案者占35%為大宗。另臺北市少年警察隊執行柔性勸導及取締少幼年不良行為95年1-11月有9,670人次,較上年同期減少37.51%,其中76.02%是男性,23.98%是女性;又被取締不良行為中,以深夜在外遊蕩6,303人次(占65.18%)最多。 | 連結 |
64 | 95-12-13 | 第390號市政統計週報 | 95年1-10月臺北市查獲毒品件數為3,931件、查獲毒品嫌疑犯4,324人分別較94年同期減少6.98%、6.18%,查獲毒品重量312.38公斤,則較94年同期增加94.95%;另臺北市95年10月底警察局輔導公寓大廈及里、社區計成立民間守望相助組織有3,052隊、25,900人,置有家戶聯防系統10,492戶、警民連線系統4,377戶、錄影監視系統21,628處。 | 連結 |
65 | 95-07-05 | 第367號市政統計週報 | 94年臺北市警察機關查獲經濟案件754件,查獲率每十萬人口查獲28.78件,較93年增加2.53件。95年1至5月查獲之經濟案件共有339件,查獲率每十萬人口查獲12.95件,較94年同期增加3.29件,比全國則低2.28件;其金額達2. 32億元,為94年同期的1.40倍,其中以侵害智慧財產權占總金額之59.54%為最多。 | 連結 |
66 | 95-05-03 | 第358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少幼年刑案嫌疑犯人數由92年之1,333人逐年降至94年之1,139人,三年來減少14.55%;惟95年1-3月為307人,平均每十萬少幼年有56人犯罪,較上年同期增加10人,其中有30.94%為涉及竊盜案者。另95年1-3月市府執行柔性勸導及取締少幼年不良行為有3,330人次,較上年同期減少15.72%,其中72.82%是男生,27.18%是女生;又被取締不良行為中,以深夜在外遊蕩2,445人次(占73.42%)最多,較上年同期增加25.77%。 | 連結 |
67 | 95-04-19 | 第356號市政統計週報 | 94年臺北市全般刑案發生58,250件,每十萬人口發生2,224件,與93年比較,每十萬人減少16件,其中竊盜案減少112件、詐欺背信案減少22件、暴力犯罪案減少12件,惟違反毒品案及公共危險案各增加43件及17件;全般刑案破獲率為81.92%,比93年高7.52個百分點。95年1-3月臺北市共發生刑案13,735件,破獲率86.58%,較94年同期件數增加3.52%,而破獲率提高4.16個分點。 | 連結 |
68 | 94-12-28 | 第341號市政統計週報 | 94年11月底有83,031個外國人居、停留在臺北市,較93年底減少5.88%,其中六成九有居留權、三成一屬停留者。而居留者56,959人,較93年底增加3.85%,其中七成二為女性;其國籍別以越南人占21.15%為最多,惟其人數較93年底大幅減少13.82%,而印尼人則大幅成長63.83%。94年1至11月本府計查處1,857個外國人非法工作或逾期居、停留,查處率為每一萬個外國人查處216.88人,較上年同期減少13.15人,亦遠低於高雄市之342.53人及臺閩地區之464.65人。 | 連結 |
69 | 94-11-30 | 第337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暴力犯罪94年1至10月發生666件,其中以搶奪312件,占46.85﹪為最多,強制性交177件,占26.58﹪次之;平均每十萬人計發生25件暴力犯罪,較上年同期大幅減少12件,且較高雄市之88件及臺閩地區之51件均低;同期暴力犯罪破獲率為76.43﹪,較93年同期提高15.85個百分點,亦較高雄市之66.12﹪及臺閩地區之59.76﹪為高。 | 連結 |
70 | 94-08-31 | 第324號市政統計週報 | 93年臺北市警察機關查獲經濟案件689件,查獲率每十萬人口查獲26.25件,較92年減少6.81件。94年1至7月查獲之經濟案件共有419件,較93年同期增加2.44%,查獲率每十萬人口查獲15.99件,較93年同期略增0.41件;其金額達5億4,830萬元,為93年同期的8.49倍,其中以侵害智慧財產權占總金額之86.02%為最多。 | 連結 |
71 | 94-07-13 | 第317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少幼年刑案嫌疑犯人數由91年之1,654人逐年降至93年之1,229人;至94年1-6月為548人,平均每十萬少幼年有98人犯罪,較上年同期再減少17人。另94年1-6月執行柔性勸導及取締少幼年不良行為8,010人次,較上年同期增加30.54%,其中82.41%是男生,17.59%是女生;又被取締不良行為中,以深夜在外遊蕩占51.12%為最高,較上年同期提高7.26個百分點,吸煙飲酒嚼檳榔占44.74%次之,較上年同期降低8.85個百分點。 | 連結 |
72 | 94-04-20 | 第305號市政統計週報 | 93年臺北市全般刑案發生58,782件,平均每十萬人發生2,239件,較臺閩地區少67件;與92年比較,每十萬人增加29件,其中公共危險案增加38件,而竊盜案減少72件;同期全般刑案破獲率為74.40%,比92年高7.36個百分點,亦較臺閩地區高出10多個百分點。94年1-3月臺北市共發生刑案13,312件,破獲率為82.30%,較93年同期發生件數增加1.67%,破獲率提高6.72個百分點。 | 連結 |
73 | 93-12-08 | 第287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93年1-10月計有3,403人被宣告通緝,平均每十萬人發生通緝犯129.66人,遠低於高雄市之235.38人及全臺閩地區之173.95人;同期臺北市政府警察單位緝獲通緝犯3,661人,占當年被宣告通緝人數之百分比為107.58%,則高於高雄市之92.63%及全臺閩地區之81.61%;累計至93年10月底臺北市轄內未緝獲之通緝犯仍有6,117人。另截至93年10月底臺北市警察局輔導公寓大廈及里、社區計成立民間守望相助組織有2,558隊、人員23,927人,並置有家戶連防系統10,235戶、警民連線系統4,159戶、錄影監視系統15,478戶。 | 連結 |
74 | 93-10-13 | 第279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少幼年刑案嫌疑犯人數由90年之2,080人逐年降至92年之1,333人。至93年1-8月為867人,平均每十萬少幼年有151人犯罪,較上年同期減少11人。另93年1-8月執行柔性勸導及取締少幼年不良行為9,436人次,其中77.09%是男生,較上年同期增加3.33個百分點,22.91%是女生,則相對減少3.33個百分點;又被取締不良行為中,以深夜在外遊蕩占49.92%為最高,惟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18.58個百分點,吸煙飲酒嚼檳榔占47.71%次之,惟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18.05個百分點。 | 連結 |
75 | 93-08-18 | 第271號市政統計週報 | 93年1至6月臺北市警察機構計查獲經濟案件355件,查獲率為每十萬人13.52件,較上年同期減少6.73件,亦較臺閩地區之14.37件為低;其案類別則以侵害智慧財產權查實件數、人數與金額,分別占總經濟案件之81.97%、71.34%與60.51%為最多。又同期刑事案件中與經濟有關之重利、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懲治走私條例、違反商標、專利及著作權法,計破獲317件,查獲率每十萬人12.07件,較上年同期減少4.58件;其破獲件數與嫌疑犯人數,八成以上屬違反商標、專利及著作權法之案件。 | 連結 |
76 | 93-06-16 | 第262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93年1-5月竊盜案發生率為每十萬人445.83件,比92年同期降低27.49件,破獲率為73.69%,則比92年同期提高8.07個百分點;至暴力犯罪發生率為每十萬人18.28件,比92年同期增加1.56件,破獲率為63.13%,較92年同期降低23.49個百分點。竊盜案中以機車竊盜最多,每十萬人發生215.43件;暴力犯罪中以搶奪案最多,每十萬人發生12.37件。各行政區中,竊盜案發生率最高為中山區、最低為北投區,破獲率最高為中正區、最低為大安區;暴力犯罪案發生率最高為中山區、最低為內湖區,破獲率最高為文山區、最低為大同區。 | 連結 |
77 | 93-03-31 | 第251號市政統計週報 | 92年臺北市全般刑案發生58,366件,每十萬人口發生2,215件,較臺閩地區多20件,比高雄市少599件,與91年比較,則每十萬人增加80件,其中詐欺背信增加114件最多;破獲率為67.05%,比全臺閩地區及高雄市均高,但較91年降低6.52個百分點;中山區每十萬人發生全般刑案3,732件、竊盜1,889件,為十二區之冠,全般刑案及竊盜破獲率則以中正區居首。93年1至2月臺北市每十萬人口發生全般刑案319件,較92年同期增加2件,破獲率為81.99%,較92年同期提高9.23個百分點。 | 連結 |
78 | 92-04-02 | 第200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少幼年犯罪人數由89年之2,322人逐年降至91年之1,653人。92年1-2月為222人,平均每十萬少幼年有37人犯罪,較上年同期減少3人,亦較臺閩地區及高雄市分別少了8人及15人。92年1-2月加強執行柔性勸導及取締少幼年不良行為12,974人次,為上年同期之6倍;其中72.68%是男生,較上年同期減少1.67個百分點,27.32%是女生,則相對增加1.67個百分點;被取締不良行為中以深夜在外遊蕩占71.05%為最高,較上年同期增加14.03個百分點,吸煙飲酒嚼檳榔占27.66%次之,則減少12.49個百分點。 | 連結 |
79 | 92-02-19 | 第194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91年計有4,276人被宣告通緝,平均每十萬人發生通緝犯162.10人,遠低於高雄市之271.82人及全臺閩地區之203.34人;同期本府警察單位查獲通緝犯4,967人,占當年被宣告通緝人數之百分比為116.16%,則高於高雄市之70.75%及全臺閩地區之73.28%;累計至91年底本市轄內未緝獲之通緝犯仍有6,209人。另91年底臺北市警察局輔導公寓大廈及里、社區計成立民間守望相助組織有2,276隊、人員20,217人,並置有家戶連防系統10,024戶、警民連線系統4,031戶、錄影監視系統10,277戶。 | 連結 |
80 | 92-01-08 | 第189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暴力犯罪91年1至11月發生1,040件,其中以搶奪579件,占55.67%為最多,強盜204件,占19.62%次之;平均每十萬人計發生39件暴力犯罪,較上年同期增加5件,但較高雄市129件及臺閩地區61件均低;同期暴力犯罪破獲率本市為71.54%,較上年同期略降0.85個百分點,惟高於高雄市之54.45%及臺閩地區之68.80%。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