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於88年5月11日起,針對大眾所關心之各類市政議題加統計分析,編製「市政統計週報」,每週三於網站出刊, 並同步發行電子報,惟自115年1月7日發布之第1366號起更名為「 市政統計通報」,且發布週期調整為雙週發布;若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上班日再行發布。(2)因逢農曆春節,第1369號市政統計通報將於115年2月25日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