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檢送修正之「經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1份,請依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會決字第1120151797號
說明
一、依主計總處112年12月1日主會財字第1121500937A號函辦理。
二、請貴機關學校除依旨揭規定配合辦理外,另請朝簡化行政方向辦理經費結報作業。
三、檢附前開主計總處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