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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修正之「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並修正名稱為「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5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公預字第10315078600號函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3年12月25日院授主預字第1030103026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