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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以,「一百十一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自112年1月1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51609號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12月27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4056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