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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本府各特種基金籌編112年度附屬單位概(預)算案需要,茲訂定「一百十二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事預字第1113003930號
說明
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12100J0007,請本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附件:「一百十二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