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處前訂定之「臺北市政府主計處暨所屬各會統計機構推動創意提案制度實施計畫」,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
  • 發文字號:北市主秘字第1113007716號
說明
一、考量本府為激發本府所屬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全體同仁加強運用智慧及發揮創意,檢討、研提與機關業務相關之各項興革意見等,業訂定「臺北市政府創意提案競賽要點」,以及本處業將「提報本府創意提案及主計業務創新變革精進情形」列為本處評核各一級及區公所主計機構111 年度團體績效考核項目,爰為簡化本處提報本府創意提案程序並切合實務運作,旨揭實施計畫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二、另爾後本處將配合本府辦理年度創意提案競賽之期程,函請本處所屬各一級會(統)計機構踴躍研提創意提案,並依本府創意提案競賽要點辦理本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創意提案之評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