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行政院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編製要點」如說明三,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17935號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5月5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1339號函辦理。
二、本府各機關112年度概(預)算(案)之編製,請依旨揭編製要點、「一百十二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各機關編製112年度概算補充規定」等,妥適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