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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北市各單位預算機關預算執行(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調整數說明範例」及「臺北市債務及特別收入基金預算執行(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調整數說明範例」(以下簡稱收支對照表說明範例),如說明二、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參考運用。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5日
  • 發文字號:北市主會決字第1113000597號
說明
一、查本市自110年度起實施會計法刪除第29條後之新會計規制後,因會計報告中預算執行(決算)報表及會計報表係分開表達,且其中預算執行(決算)報表係採與預算報表相同基礎編製,至會計報表則係依會計原則編製,故會計報告須增編「預算執行(決算)及會計收支對照表」(以下簡稱收支對照表),以勾稽轉換上開2份報表之差異,先予敘明。
二、茲為使本市各機關(基金)(以下簡稱各機關)能順利編製前述收支對照表,爰經蒐集各機關及參考中央政府部分機關相關案例,綜整成收支對照表說明範例如后附,並上載至本府知識管理平臺(以下簡稱KM平臺),請各機關同仁參考運用。
三、前開KM平臺路徑如下;另建請啟用該文件訂閱功能,倘後續配合實務有須增刪修訂情形,將由該平臺自動傳送電子郵件通知:
(一)共通性路徑:TAIPEION入口網/資訊服務/KM知識管理/知識雲任意門/主計處/機關KM/M1_主計人員知識管理平台/會計及決算科。
(二)分類資料夾名稱:
1、新會計規制及系統/04.相關通知事項。
2、年度決算編製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