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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頒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編製要點」如說明三,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公預字第1130120630號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3年5月8日院授主預字第1130101280號函辦理。
二、本府各機關114年度概(預)算(案)之編製,請依旨揭編製要點、「一百十四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各機關編製114年度概算補充規定」等,妥適編製。
三、檢附前開行政院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