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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113年度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執行需要,茲修正「臺北市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如附件,並請依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事預字第1133003702號
說明
一、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22100J0014,請本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二、旨揭執行要點,其中除第21點第2項第4款及第23點自113年4月19日生效外,餘自同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