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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0號市政統計週報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發布日期:113-02-07
  • 聯絡人:蘇麗萍、桂正翰
  • 聯絡電話:27287624

【提要】112年底臺北市執行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義務機關(構)計4,186家,實際已進用身心障礙者計2.5萬人,進用率為139.0%,分別較111年底增加732人(3.0%)及3.0個百分點。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以下簡稱身障者)之就業權益,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義務機關(構)應定額進用具就業能力之身障者。依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統計,112年底臺北市執行定額進用身障者之義務機關(構)計4,186家,法定應進用身障者1.8萬人,又實際已進用身障者2.5萬人,進用率為139.0%,分別較111年底增加732人(3.0%)及3.0個百分點;分析實際已進用者性別及身障等級,性別以男性1.5萬人(占58.4%)多於女性之1.1萬人(占41.6%),至身障等級,則以中、輕度身障者2.0萬人(占78.4%)為主。

  續按性別及年齡別交叉分析前述112年底已進用身障者,各年齡層均呈男多於女,且男、女性均以40至44歲居多,分別為1,814人(占男性12.3%)及1,344人(占女性12.8%),與111年底比較,男、女性均以65歲以上人數增加最多,分別增加113人及75人,顯示市府宣導支持身障者就業及鼓勵高齡者重返職場之措施,漸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