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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110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等,業於本(111)年1月26日下午4時38分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發布日期:111-01-26
  • 聯絡人:萬柏洲
  • 聯絡電話:02-27287603

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110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等,業於本(111)年1月26日下午4時38分經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17次臨時大會第2次會議審議通過,其審議結果如下:
一、111年度總預算案部分
(一)歲入原列1,719.97億元,審議結果計列1,708.79億元,淨減11.18億元,主要增(減)列項目如下:

  1. 財產收入增列社會局「中正區社會福利綜合大樓附設停車場租金收入(新增)」0.02億元。
  2. 其他收入減列捷運工程局「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挹注自償性經費屬本府(含原省府)部分繳庫收入」11.21億元。
(二)歲出原列1,745.82億元,審議結果計列1,715.84億元,刪減29.98億元,主要刪減項目如下:
  1. 環境保護局辦理高架橋樑暨快速道路撿拾作業委外費用(新增)0.24億元、環保稽查大隊辦理環保勤務中心委外計畫費(新增)0.07億元及秘書處辦理臺北市政府市政八週年紀念特輯規劃(新增)0.04億元,全數刪除。
  2. 衛生局辦理新冠肺炎疫苗及相關防治用品等經費(新增)原列28億元,刪減27.99億元,准列2,000元。
  3. 文化局及圖書館辦理臺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工程(含專案管理費)原列0.54億元,刪減0.53億元,准列0.01億元。
  4. 公運處辦理捷運轉乘公車補貼款原列3.95億元,刪減0.25億元,准列3.70億元。
  5. 資訊局辦理資訊系統維運、功能擴增及推動服務相關費用原列1.94億元,刪減0.19億元,准列1.75億元。
(三)以上歲入歲出相抵計差短7.05億元,連同債務還本75.13億元(配合前開捷運工程局「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挹注自償性經費屬本府(含原省府)部分繳庫收入」審議情形,同額減列11.21億元),合共尚須融資調度82.18億元,全數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
二、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部分(共31個特種基金)
(一)總收入(包括營業收入、業務收入、基金來源等)原列3,279.79億元,審議結果計列3,248.31億元,淨減31.48億元,主要係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客運收入減列21.93億元、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租金收入減列9.55億元等所致。
(二)總支出(包括營業成本、營業費用、業務成本與費用、基金用途等)原列3,134.21億元,審議結果計列3,106.32億元,淨減27.89億元,主要係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機械及設備租金刪減21.90億元、臺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民權東路6段180巷42弄西側道路用地取得及興建工程刪減5.42億元等所致。
(三)以上收入支出相抵後,本期盈(賸)餘原列145.58億元,審議結果計列141.99億元,淨減3.59億元。
(四)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原列354.78億元,審議結果計列349.91億元,刪減4.87億元,主要係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捷運劍潭站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刪減3.93億元、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區自來水第五期建設給水工程計畫第二階段刪減0.50億元、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內湖國中附建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刪減0.18億元等所致。
三、110年度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部分
(一)歲入原列追加62.65億元、追減0.01億元,審議結果計列追加62.67億元、追減0.01億元,其中追加淨增0.02億元,係中央補助本府之教師專案退休補助收入,依本府教育局實際退休人數核算所致。
(二)歲出原列追加84.98億元、追減1.71億元,審議結果計列追加81.47億元、追減1.71億元,其中追加刪減3.51億元,係「110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災害準備金」3.50億元及「補助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辦理西門紅樓及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經營管理及藝術推廣(因疫情影響致收入短收)」0.01億元。
(三)以上歲入歲出相抵計差短17.10億元,全數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
四、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逐年送審)部分
(一)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原列54.12億元,審議結果計列54.12億元,刪減1萬2,000元。
(二)信義線東延段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原列10.25億元,審議結果,全數照案通過。
五、111年度市府許可設立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預算部分(共10個財團法人)
(一)總收入原列11.56億元,審議結果,全數照案通過。
(二)總支出原列11.33億元,審議結果,計列11.33億元,刪減電話費2萬元。
六、111年度市府設立之行政法人預算部分(共2個行政法人)
(一)總收入原列8.88億元,審議結果,全數照案通過。
(二)總支出原列8.83億元,審議結果,計列8.82億元,刪減電話費60萬元。
    臺北市政府除感謝臺北市議會在預算審議期間的辛勞與支持外,另將妥適運用通過之預算,於111年度賡續推動各項重要施政項目,例如:「捷運環狀線路網建設」、「社會住宅興建」、「提升綠色運輸」、「老舊市場更新」、「推動長青樂齡環境」、「打造友善生養城市」等工作,並如期如質地順利完成,使臺北市邁向成為一個宜居永續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