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北市政府主計處說明,因應近年氣候變遷及邁向2050淨零排放,社會各界對於臺北市政府氣候治理規劃及資源配置情形等資訊需求殷切,爰該處自民國110年(2021年)5月起參考挪威首都奧斯陸(Oslo)氣候預算以財務管理模式進行碳排放管理之精神,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歐盟(EU)、聯合國(UN)、法國、墨西哥等國際間綠色預算編製方法,將總預算中標記對氣候變遷具正面效益之計畫,彙編為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基金)氣候預算(以下簡稱臺北市政府氣候預算),並依據臺北市溫室氣體減量重點區分為「住商」、「運輸」、「廢棄物」及「農林」等4大部門,於111年(2022年)6月率全國之先創編臺北市政府氣候預算。
112年度(2023年)臺北市政府氣候預算(法定預算)計編列215.7億元,包括「住商部門」58.3億元(占27.0%)、「運輸部門」141.8億元(占65.7%)、「廢棄物部門」7.2億元(占3.4%)、「農林部門」8.4億元(占3.9%);其中屬學校相關之減碳作為,如老舊冷氣汰換能效一級冷氣、燈具汰換為LED節能燈具、校舍新建工程及提升綠覆率等計26.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