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1號市政統計週報
114年3月底臺北市油電混合汽車10.7萬輛、純電動汽車2.5萬輛,純電動機車9.0萬輛,均較上年同期成長;另截至114年2月底,六都市區客運電動車輛數,以臺北市762輛居首。
電動車
指以電力驅動的車輛,車內設有可循環充電式電池,只需接駁外置電源即可重新充電使用;按照動力來源可分為四大類,包括純電動車、油電混合電動車、充電式油電混合電動車和燃料電池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