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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訂頒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以下簡稱編製要點),暨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函送「中華民國112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業手冊」(以下簡稱作業手冊),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均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0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會決字第1120124625號
說明
一、 依行政院112年6月13日院授主會金字第1120500627A號函、行政院同年月日院授主會金字第1120500627B號函及主計總處同年月日主會金字第1120500627C號函辦理。
二、 編製要點自即日生效,另頒行本市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所需書表格式及日程表如附件,爰有關112年度本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還請依編製要點連同上開書表格式及日程表等規定,審慎編製。
三、 另「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則自即日停止適用。
四、 檢送行政院函及編製要點、主計總處函及作業手冊、112年度臺北市編製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書表格式及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日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