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檢送政府會計憑證保管調案及銷毀作業問答集1份,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11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會決字第10607306000號函
說明
一、依主計總處106年7月5日主會財字第1061500149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主計總處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