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1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公預字第1140121542號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4年5月13日院授主預字第1140101390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行政院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