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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直轄市及縣(市 )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如說明三 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事預字第1140122029號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4年5月14日院授主基字第1140200877號函辦。
二、本市各特種基金115年度概(預)算(案)之編製,請依旨揭編製要點、 一百十五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 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各特種基金編製415年度概算補充規定」等,妥適編製。
三、檢附前開行政院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