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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以,「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業經該院於111年12月16日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3958A號令修正發布,詳如說明二,請查照。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6日
  • 發文字號: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49998號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12月16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3958D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與其附件及旨揭辦法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