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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於今(25)日市政會議通過主計處提報之105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特別預算及104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將立即送請市議會審議。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發布日期:104-08-25
  • 聯絡人:張傑謙
  • 聯絡電話:02-27287603

一、105年度總預算案部分
歲入計列1,608.47億元,正成長1.12%,歲出計列1,618.25億元,正成長2.07%,以上歲入歲出相抵,差短9.78億元,連同債務還本66億元,合共尚需融資調度數75.78億元,全數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
主計處處長梁秀菊表示,105年度總預算案經依施政目標,並衡酌當前經濟情勢與未來發展,在兼顧政府施政與財政穩健之原則下,以及參考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審慎編製完成,歲入歲出相較104年度均微幅成長,歲出成長率雖略高於歲入,惟如扣除攤撥非設籍本市住民勞健保爭議款增編數9.23億元以及因應勞基法修正增列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11.08億元因素,歲出僅正成長0.79%。另105年度總預算案無需舉債,僅特別預算依前已審議通過預算編列舉債數29.47億元,又105年度仍續編債務還本66億元,與特別預算舉債數29.47億元相抵,預估105年度將減少債務36.53億元,顯示市府在推動各項重要施政同時,也兼顧財政的穩健。
105年度歲入編列1,608.47億元,較104年度增加17.88億元,主要係地價稅、土地增值稅與房屋稅共增加63.32億元、本府收回基金資本45億元、教育部體育署補助2017世大運軟硬體計畫18.82億元,以及權利金收入減少103.73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歲入如按來源別分析,以稅課收入編列1,134.73億元(內含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占70.55%,居首位;補助收入編列175.64億元,占10.92%,居第2位;規費收入編列112.68億元,占7.00%,居第3位,其餘依序為財產收入(5.18%)、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4.49%)等。
105年度歲出編列1,618.25億元,按政事別分析,仍以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編列634.80億元,占39.22%,居首位;社會福利支出編列265.85億元,占16.43﹪,居第2位;經濟發展支出編列202.82億元,占12.53﹪,居第3位;其餘依序為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9.02%)、警政支出(8.34%)、一般政務支出(8.20%)等。
歲出較104年度增加32.81億元,增加數額最多者為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較104年度增加24.50億元,主要係為因應公共住宅用地取得及興建經費需求增撥住宅基金19.44億元,較104年度增加14.44億元、以及因應勞基法修正提撥職工退休離職儲金增加4.67億元等所致;其次社會福利支出增加15.93億元,主要係新增補助2歲以下兒童托育補助1.80億元、新增補助設立本市毒品暨愛滋防治專責單位-昆明防治中心0.86億元,補助5歲以下兒童育兒津貼增加5億元、辦理本市老人健保費及乘車補助共增加2.22億元、補助住宅基金辦理「租事順利好孕多更多」租金補貼增加0.79億元,攤撥101年6月以前非設籍本市住民勞健保爭議款增加9.23億元、另長者重陽敬老禮金費減少6.71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經濟發展支出增加14.78億元,主要係新增市區自行車道建置計畫8億元、新增8公尺以下山區道路緊急處理工程1億元,公共用地補償增加9.11億元、職工退休離職儲金增加3.68億元、增撥市場發展基金1億元,以及減列補助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1.79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減少最多者為教育科學文化支出,較104年度減少26.65億元,主要係臺北藝術中心及臺北城市博物館聚落相關工程費共減少20.84億元、2017世大運場館整修工程減少17.08億元、以及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減少11.12億元,另2017世大運選手村賽事附屬工程及各處業務推動等計增加16.10億元、教育部體育署105年度補助和平國小暨籃球運動館新建工程5.52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
次就機關別觀察,主管預算占歲出之比例,以教育局主管編列544.45億元,占33.63%,居首位;工務局主管編列163.77億元,占10.12%,居第2位;社會局主管編列147.48億元,占9.11%,居第3位;警察局主管編列135.01億元,占8.34%,居第4位;環境保護局主管編列67.75億元,占4.19%,居第5位 。
二、附屬單位預算案部分
105年度共計有31個基金,合共編列收入(基金來源)2,508.88億元,支出(基金用途)2,253.45億元,盈(賸)餘255.43億元,繳庫數51.68億元。
(一)營業基金:共編列營業總收入296.24億元,營業總支出256.91億元,純益39.33億元,另繳庫數4.08億元較104年度減少0.77億元,主要係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盈餘繳庫數減少所致。
(二)非營業基金:共編列業務總收入(含基金來源)2,212.64億元,業務總支出(含基金用途)1,996.54億元,賸餘216.10億元,另繳庫數47.60億元較104年度增加1.40億元,主要係臺北市住宅基金賸餘繳庫數增加所致。
三、特別預算案部分
(一)編列2個追加(減)特別預算案
1.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後續路網新莊線及蘆洲支線第三期特別預算第四次追加(減)預算案,主要係新莊線因新莊機廠受樂生療養院文化資產保存及邊坡長期安全等因素致工程延宕,復考量工程完工後尚須執行機電系統穩定性測試、驗收保固及瑕疵改善工作,將預算期程調整至108年及工務行政調整等因素,計列歲入同額追加、追減9.51億元,歲出同額追加、追減9.51億元。
2.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後萬大─中和─樹林線特別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主要係原財務計畫總經費512.67億元,經配合土地補償費改以巿價徵收、都市計畫變更須辦理車站變更設計、增加多項設施,致總經費調整為777.81億元及工務行政調整等因素,計列歲入追加327.54億元、追減130.25億元,歲出追加340.18億元、追減55.58億元,歲入歲出差短追加148.86億元、追減61.55億元,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彌平。
(二)逐年送審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各期別特別預算(共4個)
1.後續路網新莊線及蘆洲支線第三期特別預算工務行政5.60億元。
2.後續路網松山線特別預算建設經費16.21億元。
3.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建設經費44.65億元。
4.信義線東延段特別預算建設經費8.65億元。
四、104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部分
另外,主計處說明,隨同105年度總預算案送請市議會審議的尚有104年度追加(減)預算案,主要係為因應行政院核撥鼓勵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並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核撥因應社會福利津貼補助標準調增所需,及以一般性補助款補助教師專案退休金,連同中央各部會以年度預算對本府各機關之計畫型補助款,須辦理追加預算。又部分機關基於業務需要,如社會局補助5歲以下兒童育兒津貼原編預算不敷支應,亦須辦理追加(減)預算以為因應。以上歲入追加44.44億元,歲出淨計追加35.05億元,歲入與歲出淨計追加數相抵後尚餘9.39億元,將以減少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