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於今日市政會議通過104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歲入計列1,562.19億元,負成長2.88%,歲出計列1,590.58億元,負成長7.11%,已連續3年編列負成長預算,惟如扣除攤撥非設籍本市住民勞健保爭議款因素,則正成長1.15%,歲入歲出差短亦因勞健保攤撥金額大幅縮減,降至8年來最低,顯示市府在推動各項重要施政同時,也兼顧財政的穩健。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發布日期:103-07-29
- 聯絡人:張傑謙
- 聯絡電話:27287603
一、104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特別預算案及103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追加(減)預算案,經主計處彙編完成,並已提報今(29)日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將立即送請市議會審議。二、總預算案部分 歲入共編列1,562.19億元,負成長2.88%,歲出共編列1,590.58億元,負成長7.11%,以上歲入歲出相抵,差短28.39億元,連同債務還本66億元,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為94.39億元,全數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 主計處處長梁秀菊表示,104年度總預算案依施政目標,並衡酌當前經濟情勢與未來發展,在兼顧政府施政與財政穩健之原則下,以及參考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審慎編製完成,整體歲入歲出差短28.39億元,較103年度減少75.45億元,是近8年來最低。104年度因非設籍本市住民勞健保補助費爭議款攤撥金額已大幅縮減,歲入歲出差短因而獲得有效改善,另104年度總預算案無須舉債,僅特別預算編列舉債數26.36億元,以及104年度仍續編債務還本66億元,與特別預算舉債數26.36億元相抵後,預估104年度整體債務計減少39.64億元,顯示市府在推動各項重要施政同時,也兼顧財政的穩健。 104年度歲入預算1,562.19億元,較103年度減少46.28億元,主要係權利金收入增加19.60億元、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及房屋稅共增加18億元,以及勞健保爭議款中央補助收入減少61.31億元、遺產及贈與稅減少16.19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按來源別分析,仍以稅課收入編列1,032.76億元(內含中央統籌分配稅款329.03億元),占66.11%,居首位;補助收入編列180.32億元,占11.54%,居第2位;財產收入編列139.80億元,占8.95%,居第3位,其餘依序為規費收入(7.45%)、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4.16%)等。 104年度歲出預算1,590.58億元,按政事別分析,仍以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編列661.98億元,占41.62%,居首位;社會福利支出編列249.97億元,占15.72﹪,居第2位;經濟發展支出編列191.89億元,占12.06﹪,居第3位;其餘依序為警政支出(8.56%)、一般政務支出(8.54%)、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7.63%)等。各政事支出中,金額減少最多者為社會福利支出,較103年度減少137.37億元,主要係攤撥非設籍本市住民勞健保爭議款減少139.44億元,補助5歲以下兒童育兒津貼增加2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另債務支出,較103年度減少12.21億元,主要係減少支付債券、捷運工程及平衡預算等向銀行借款之利息支出所致;至於增加數額最多者為教育科學文化支出,較103年度增加23.74億元,主要係2017世大運場館整修工程、臺北網球中心、選手村賽事附屬工程等計增加23.60億元。次就機關別觀察,主管預算占歲出之比例,以教育局主管編列557.94億元,占35.06%,居首位;社會局主管編列143.77億元,占9.04%,居第2位;工務局主管編列143.42億元,占9.02%,居第3位;警察局主管編列136.20億元,占8.56%,居第4位;環境保護局主管編列65.01億元,占4.09%,居第5位 。三、附屬單位預算案部分 104年度共計有31個基金(基金個數較上年度無增減),合共編列收入(基金來源)2,120.29億元,支出(基金用途)2,010.60億元,盈(賸)餘109.69億元,繳庫數51.05億元。 (一)營業基金:共編列營業總收入293.44億元,營業總支出253.20億元,純益40.24億元,另繳庫數4.85億元較103年度減少0.17億元,主要係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盈餘繳庫數減少所致。(二)非營業基金:共編列業務總收入(含基金來源)1,826.85億元,業務總支出(含基金用途)1,757.40億元,賸餘69.45億元,另繳庫數46.20億元較103年度增加5.65億元,主要係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賸餘繳庫數增加所致。四、特別預算案部分(一)編列2個追加(減)特別預算案1.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後續路網信義線特別預算第六次追加(減)預算案,主要係考量工程完工後,須辦理機電系統工程可靠度驗證等工作,故將預算期程調整至104年,計列歲入同額追加、追減0.85億元,歲出同額追加、追減2.56億元,歲入歲出差短同額追加、追減1.71億元,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彌平。2.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後續路網松山線特別預算第六次追加(減)預算案,主要係考量工程完工後,須辦理機電系統工程可靠度驗證等工作,故將預算期程調整至105年及工務行政調整等因素,計列歲入同額追加、追減1.38億元,歲出同額追加、追減4.26億元,歲入歲出差短同額追加、追減2.88億元,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彌平。(二)逐年送審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各期別特別預算(共5個)1.後續路網新莊線及蘆洲支線第三期特別預算工務行政6.28億元。2.後續路網信義線特別預算建設經費2.56億元。3.後續路網松山線特別預算建設經費35.01億元。4.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建設經費14.77億元。5.信義線東延段特別預算建設經費2.47億元。五、103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部分 另外,主計處說明,隨同104年度總預算案送請市議會審議的尚有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案,主要係為因應行政院核撥鼓勵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並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核撥因應社會福利津貼補助標準調增所需經費,及以一般性補助款補助教師專案退休金,連同中央各部會以年度預算對本府各機關之計畫型補助款,須辦理追加預算始符規定。又部分機關基於業務需要,如教育局組織修編,裁撤所屬兒童育樂中心與新設立青少年發展處等亦須辦理追加(減)預算。以上歲入追加44.14億元,歲出淨計追加24.09億元,歲入與歲出淨計追加數相抵後尚餘20.05億元,將以減少債務舉借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