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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於今(17)日經臺北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歲入計列1,598.95億元,較原預算案1,601.24億元,淨減2.29億元,約減0.14%;歲出計列1,649.17億元,較原預算案1,655.46億元,刪減6.29億元,約減0.38%。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發布日期:107-10-17
  • 聯絡人:張傑謙
  • 聯絡電話:27287603

108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業於今(17)日下午9時58分,經臺北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其審議結果如下:
一、歲入原列1,601.24億元,審議結果淨減2.29億元,計列1,598.95億元,主要增(減)列包括:
(一)稅課收入淨計增列15億元,主要係增列普通統籌分配稅20.80億元,以及減列遺產稅2.93億元、贈與稅2.03億元及菸酒稅0.84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
(二)規費收入減列汽車燃料使用費3.05億元。
(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減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醫療基金累積賸餘繳庫收入2億元。
(四)補助及協助收入淨計減列12.23億元,主要係依中央核定結果減列中央對本府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11.67億元與金融營業稅收調降之專案補助款0.60億元,以及增列遺贈稅短少補助0.04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
二、歲出原列1,655.46億元,審議結果刪減6.29億元,計列1,649.17億元,主要刪減包括:
(一)工務局主管刪減4.75億元,主要係刪減交8廣場東側擴建工程補償費4.09億元、南港29號綠地工程補償費0.21億元、108年度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0.10億元與貴子坑溪水防道路拓寬及周邊環境改善工程0.06億元。
(二)產業發展局主管刪減0.19億元,主要係刪減南洋北流-臺北市ICT南鑽人才匯流計畫0.17億元。
(三)文化局主管刪減0.16億元,主要係刪減「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案」委託技術服務費0.06億元、白晝之夜0.02億元、補助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辦理藝術文化人才實驗教育機構0.02億元與辦理新北投車站經營管理及推廣0.01億元。
(四)觀光傳播局主管刪減0.13億元,主要係刪減辦理城市吉祥物行銷費用0.04億元、辦理臺北燈節0.04億元與辦理跨年晚會系列活動相關業務經費0.02億元。
(五)教育局主管刪減0.11億元,主要係刪減電腦耗材及維修、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水電費等通案項目0.09億元及補助本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0.02億元。
(六)第二預備金刪減0.35億元。
三、以上歲入歲出相抵後差短50.22億元,連同債務還本75.80億元(含償還自償性債務9.80億元),尚須融資調度數126.02億元,全數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