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3號市政統計週報
111年全年臺北市刑事案件破獲數計3.7萬件,破獲率達101.3%,較110年增加0.5個百分點;同年嫌疑犯計4.2萬人,以男性3.2萬人居多,為女性的3.2倍。
刑事案件破獲數
指警察機關受理民眾告訴、告發、自首或於勤務中發現及實施現場勘察之犯罪,經警察機關偵(調)查破獲當期、積案與他轄之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