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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主計處辦理112年「職類別薪資調查」暨「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派員實地訪問作業。

1.調查期間: 

職類別薪資調查:即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自112年8月至113年7月按月填報。

2.調查對象:凡從事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營建工程業、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及倉儲業、住宿及餐飲業、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金融及保險業、不動產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支援服務業、教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等之各公、民營事業場所單位皆為調查對象。

3.調查目的:

職類別薪資調查:為蒐集各行業及職類別受僱員工人數、薪資水準等資料,供為政府修訂法規、釐訂施政計畫及業者訂定員工薪資、增進員工福祉等參據。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為蒐集臺灣地區受僱員工人數、薪資、工時及員工進退情形,供為研訂經建計畫及產業政策之參據。


「職類別薪資調查」及「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係分別由勞動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統籌規劃設計,由各縣市政府為協辦機關,負責辦理各該轄區之調查業務,調查所獲之個別資料絕對保密,除供整體統計分析之用外,絕不作其他用途,請受訪廠商安心配合訪查,據實回答。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本處經濟統計科洽詢,洽詢電話:02-27208889/1999轉分機2055、2056、2054、7647、7649及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