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期間:
- (1) 職類別薪資調查: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 (2)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自115年8月至116年7月按月填報。
- 調查對象:凡從事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營建工程業、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及倉儲業、住宿及餐飲業、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金融及保險業、不動產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支援服務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教育業、其他服務業等各公、民營事業場所單位皆為調查對象。
- 調查目的:
- (1) 職類別薪資調查:為蒐集各行業及職類別受僱員工人數、薪資水準、廠商規定工作時間等資料,供為政府修訂法規、釐訂施政計畫及業者訂定員工薪資、增進員工福祉等參考。
- (2)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為蒐集各行業受僱員工人數、工時、薪資及員工進退情形,以明瞭整體勞動市 場人力需求及工時與薪資變動趨勢,供為研訂經建計畫及產業政策之參據。
- 調查方式:採「派員面訪」、「留置填表」及「網路填報」等多元管道。
「職類別薪資調查」及「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係分別由勞動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統籌規劃設計,再委由各市縣政府辦理各該轄區之訪查業務,調查所獲之個別資料依統計法規定絕對保密,除供整體統計分析之用外,絕不作其他用途,請惠予配合訪查,據實回答。如有任何疑問請逕向本處經濟統計科洽詢,電話:02-27208889/1999轉分機2054至2056或7647至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