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 | 111-12-09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3011461號 | 茲訂定「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其分預算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3項及預算法第96條準用第54條中『新興資本支出』、『新增科目(計畫)』、『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及『上年度執行數』之定義」如后附,並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 |
| 122 | 111-12-07 | 北市主事預字第1113011258號 | 茲修正「臺北市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 123 | 111-11-23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45808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 124 | 111-11-21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0146051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 125 | 111-11-01 | 府主公預字第1113010032號 | 發布「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 |
| 126 | 111-08-11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0131512號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修正之「因應財政紀律法設立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執行原則」(以下簡稱執行原則),如說明二,請查照。 |
| 127 | 111-07-27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0129640號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核定「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用途別預算科目」、「資本資產明細表及長期負債明細表預算項目」如說明三,請併同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
| 128 | 111-07-21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28840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第十點及第十九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 129 | 111-07-20 | 府主公預字第1110128728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書函以,修編「地方歲計業務解釋案例彙編」(以下簡稱案例彙編),如說明二、三,請查照。 |
| 130 | 111-07-07 | 府主公預字第1110126744號 | 發布「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 |
| 131 | 111-04-21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14262號 | 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 132 | 111-04-0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3003024號 | 茲修正本市各機關(基金)等執行預算法第62條之1相關作業程序表及執行情形表如說明四,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 133 | 111-03-21 | 府授主事預字第1110110175號 | 有關本府訂定之「一百十一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 134 | 111-02-22 | 府主公預字第1113001604號 | 發布「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 |
| 135 | 111-02-22 | 府主事預字第1113001635號 | 發布「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
| 136 | 111-02-11 | 府主公預字第1113001015號 | 發布「110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 |
| 137 | 111-01-27 | 府授主公預字第1110103093號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函以,有關國內出差搭乘座位有分等之臺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乘坐商務車廂,並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核實報支,但當日往返或使用經費結報系統報支者,無須檢附,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