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 106-07-11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607306000號函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檢送政府會計憑證保管調案及銷毀作業問答集1份,請查照。 |
82 | 106-05-31 | 北市主會決字第10630476900號函 | 檢送財產折舊及攤銷計算原則等,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83 | 106-02-24 | 北市主會決字第10630233600號函 | 檢送「臺北市政府社會福利補助經費核銷Q&A(問答集)」1份,供貴機關學校作為辦理社會福利經費核銷之參據,並請適時提供社福團體參考,請查照。 |
84 | 106-01-13 | 北市主會決字第10630032500號函 |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檢送經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1份,請切實依照辦理,請查照。 |
85 | 105-10-06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31344600號函 | 訂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執行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三條之一之付款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一種,並自函頒日起實施,請查照。 |
86 | 105-09-22 | 府授主公預字第10514453200號函 | 函轉行政院修正之「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8條及第24條,請查照。 |
87 | 105-09-22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14432500號函 | 函轉行政院訂定「政府支出會計憑證電子化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88 | 105-09-21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14435500號函 | 函轉行政院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23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89 | 105-09-10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14345900號函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修正「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受補(捐)助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依規定辦理。 |
90 | 105-08-16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31129400號函 | 重申本府各機關對已取得債權憑證之應收款,應確依規定辦理註銷帳列相關科目,詳如說明,請查照。 |
91 | 105-06-04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12629700號函 | 轉知行政院函,「重大天然災害搶救復建經費簡化會計手續處理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92 | 105-05-20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30640700號函 | 研訂「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內部控制查核作業須知」暨修正「臺北市政府稽查所屬各機關實施內部控制成效作業原則」,並自本(105)年7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
93 | 105-03-23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11280400號函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訂定「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受補(捐)助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
94 | 105-03-17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11109000號函 | 函轉行政院訂定「政府會計憑證保管調案及銷毀應行注意事項」與其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95 | 105-03-14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10991000號函 | 函轉行政院檢送「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機關同仁依照辦理。 |
96 | 105-02-05 | 北市主會決字第10530195900號函 | 檢送「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保留分配注意事項」及其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並自即日實施,請查照。 |
97 | 105-01-19 | 北市主會決字第10431589710號函 | 檢送「本府各機關資本支出預算執行監督機制」流程圖1份,請協助公告於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SOP專區/主計處SOP項下,請查照。 |
98 | 105-01-12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510107600號函 | 轉知行政院函,「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自105年1月8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99 | 104-03-04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410834900號函 | 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函知96年2月1日處會三字第0960000691號函說明之修正、停止適用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100 | 104-01-23 | 府授主會決字第10430038802號函 | 為維持本府內部控制相關規制之可行性及遵行性,經修正「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研訂內部控制制度一致原則」一種如附件,並自函頒日起實施,請查照並切實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