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 | 91-10-09 | 第176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至91年8月底本市計程車擁有率平均每千人有13.56輛,居全臺之冠。90年本市計程車平均每星期營業天數有6.1天,平均每天營業10.4小時,惟空車時間約占三分之一,平均每日載客14.9趟,每日營收1,602元,較88年約降低一成,惟90年考慮停開計程車者較88年降低2.1個百分點。 | 連結 |
| 122 | 91-08-14 | 第168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轄區內91年1-6月交通違規被舉發案件為273萬件,較去年同期減少21.53%;其中汽車違規被舉發者近六成,以違規停車最多,占64.50%,較去年同期增加9.05個百分點,違反速率規定行駛次之,占16.96%,則較去年同期降低2.80個百分點;機車違規被舉發者占三成,亦以違規停車最多,占38.54%,較去年同期增加16.12個百分點,爭道行駛次之,占17.16%,則較去年同期降低12.46個百分點。91年1-6月設籍本市每一機動車輛平均繳交1,223元之違規罰鍰,較去年同期減少 6.97%。 | 連結 |
| 123 | 91-06-26 | 第161號市政統計週報 | 91年5月底全臺灣地區有10.3萬輛計程車,因臺北捷運陸續通車及經濟景氣等影響,其中登記在臺北市者持續降至3.6萬輛,占全臺計程車數之35.12%,較85年底所占36.89%降低1.77個百分點,惟平均每千位市民14輛計程車之擁有率仍居二十三縣市之冠;88年5月間開始實施0800計程車安全叫車服務,截至91年5月底已服務684,424人次,平均每月19,280人次。 | 連結 |
| 124 | 91-04-24 | 第152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91年1-3月交通違規案件計舉發138萬件,較上年同期減少8.98%;其中汽車部分近81萬件,較上年同期減少19.40%,機車部分40萬件則減少2.70%。又汽車舉發件數中以違規停車51萬件為最多,占63.09%,但較上年同期減少8.91%;機車舉發件數中亦以違規停車15萬件為最多,占37.36%,則較上年同期增加達59.50%。 | 連結 |
| 125 | 91-03-20 | 第147號市政統計週報 | 隨著捷運通車,臺北市汽機車成長趨緩,90年汽機車年成長率僅0.73%,91年2月底全市機動車輛登記數為164.1萬輛,平均每千人擁有255輛汽車、368輛機車。同期本市共有46.7萬個停車位,平均每1.80輛汽車、每10.34輛機車使用一個汽、機車停車位,較87年底每2.30輛汽車、每32.69輛機車使用一個汽、機車停車位改善不少。 | 連結 |
| 126 | 90-12-26 | 第136號市政統計週報 | 90年1至8月臺北地區大眾運輸平均每日載客量已達269萬人次,較89年同期成長6.50﹪,已超越74年公車載客量260萬人次之顛峰,其中三成三約88.2萬人次係搭乘捷運,較89年同期成長27.97﹪;而捷運因917納莉風災受損乘客驟減,惟經全力搶修已於12月15日恢復全線通車,當日載客達85.8萬人次。而隨著捷運路網形成,相對的本市90年11月底與89年同期比較,自用小汽車及機車的成長率僅為0.68%及1.32%。 | 連結 |
| 127 | 90-11-21 | 第131號市政統計週報 | 臺北市民出國頻繁,89年平均每百人即有69人次出國,較高雄市之11人次及其他縣市平均29人次高出甚多;出國旅遊或經商市民33%首站到達香港,14%前往美國,13%在日本落地。90年1至8月本市觀光旅館住房率為73%,高於全臺灣地區平均之64%;市內主要觀光遊憩區遊客達1,570萬人次,較89年同期成長31.01%,其中以市立動物園387萬人次、陽明山國家公園375萬人次為多。 | 連結 |
| 128 | 90-11-07 | 第129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大眾運輸系統較完善,至90年9月底每千人擁有自用小客車214輛,在臺灣地區23縣市中排名第九。本市工商發達,雖地窄而活動之人、車眾多,致停車較困難,停車費用亦較高。89年自用小客車車主之住家附近僅27.0%自備停車位,22.5%租用停車位,平均找停車位的時間達14.7分鐘,每月停車費為2,129元;至工作上學地點需找停車位者達42.6%,平均找停車位的時間亦為14.7分鐘,每月停車費達2,255元。 | 連結 |
| 129 | 90-10-31 | 第128號市政統計週報 | 90年9月底本市計程車登記數36,678輛,占全市汽車數之5.45%,平均每千位市民14輛計程車之擁有率居全臺之冠;88年間開始實施0800計程車安全叫車服務,90年1至8月平均每月使用服務系統為15,442人次,惟90年9月間捷運系統因納莉風災受損,當月使用者達28,729人次。 | 連結 |
| 130 | 90-10-03 | 第124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90年1-8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重傷)計發生106件,造成68人死亡、40人重傷,較去年同期分別減少14件、6人及12人;肇事原因以未注意前車狀況居首,計22件,占20.75%,酒醉駕車則大幅減少,計9件,占8.49%,超速僅7件,占6.60%;肇事車種以機車最多,占39.62%,小客車次之,占23.58%;就傷亡者而言,有52.78%為機車族,而行人亦占27.78%。 | 連結 |
| 131 | 90-09-05 | 第121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轄區內90年1-7月舉發交通違規案件高達409萬件,較89年同期成長15.55%;其中違規停車者172萬件,較89年同期增加10.60%,占違規案件之四成二,其次為違反速率規定行駛62萬件,較89年同期增加達59.93%;至於未繫安全帶者僅1.7萬件,負成長達69.15%。90年1-7月設籍本市每一機動車輛平均被舉發違規1.6件,繳交1,505元之違規罰鍰,分別較89年同期增加2.65%及1.55%。 | 連結 |
| 132 | 90-08-22 | 第119號市政統計週報 | 90年「臺北市市民通勤通學概況調查」結果顯示,就業市民通勤方式仍以機車為主,占31.5%,較89年降低0.3個百分點,其次為小客車,占25.5%,較89年降低3.3個百分點,至於搭乘捷運者,占8.8%,則較89年增加3個百分點;市民平均通勤時間為24.7分,較89年慢0.5分鐘。而學生通學方式仍以徒步為主,占43.6%,較89年大幅增加4.9個百分點,其次為中大型汽車,占29.3%,較89年降低1.4個百分點,至於搭乘捷運者,占8.3%,則較89年增加1.4個百分點;學生平均通學時間為20.7分鐘,較89年慢0.8分鐘。 | 連結 |
| 133 | 90-07-25 | 第115號市政統計週報 | 90年1月臺北捷運平均每日載客87.2萬人次,較去年同期提高了三成,其中臺北縣旅客約占二成。捷運乘客中使用單線者占73%,在兩線間轉乘者占25%,在三線間轉乘者僅占2%。捷運臺北站平均每曰有高達36.6萬人次進出或轉乘,約占捷運所有旅客之四成。 | 連結 |
| 134 | 90-06-20 | 第110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90年5月底已於101處路口設置行人倒數計時器;於34處路口設置行人保護時相號誌;於18處路段實施機車退出騎樓。本市89年舉發行人交通違規案件166,504件,為歷年來最高,行人交通事故死亡31人、重傷21人,卻是近年來最低;90年1至5月舉發行人交通違規68,734件,較上年同期成長近三成,而行人交通事故死亡12人、重傷12人亦較上年同期為低。 | 連結 |
| 135 | 90-03-28 | 第98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轄區內89年舉發交通違規案件高達661萬件,較88年成長9.8%;其中違規停車者298萬件,較88年增加18.7%,占違規案件之四成五;90年1-2月交通違規案件計舉發88萬件,又較89年同期增加5.1%。89年本市每輛車車主平均被舉發違規三件,全年繳交2,728元之違規罰鍰。 | 連結 |
| 136 | 90-03-21 | 第97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89年道路交通事故計發生181件,較88年增加17件;肇事車種以機車及自用小客車為多,分別占34.25%及29.83%,肇事原因則以酒後駕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況居首,各占13.81%,其中酒後駕車顯著增加。惟90年1至2月道路交通事故計28件造成28人傷亡,則較89年同期分別減少5件、8人。 | 連結 |
| 137 | 90-02-07 | 第91號市政統計週報 | 隨著捷運路網形成,89年台北地區大眾運輸平均每日載客量已達259萬人次,較88年成長11.25%,與74年公車載客量260萬人次之顛峰相差無幾,其中二成八約73.3萬人次係搭乘捷運,較88年成長達110.63%;搭乘聯營公車者則約185.6萬人次,較88年負成長6.25%。相對的本市89年自用小汽車及機車的年成長率均低於3%。 | 連結 |
| 138 | 89-12-27 | 第86號市政統計週報 | 88年臺北市之機車使用者有98.5%騎乘機車時一定戴安全帽,曾酒後駕車者占4.0%,附載女性乘客有側座者占6.1%,在臺灣地區守規則比率最高;機車使用者曾被拖吊者占15.8%,曾因違規經照相逕行舉發者占32.7%,曾被警察現場告發者占24.1%,顯示取締交通違規執法較嚴;機車通勤者有意改換其他交通工具占36.3%,其中52.6%會考慮改用大眾運輸工具。 | 連結 |
| 139 | 89-10-17 | 第76號市政統計週報 | 89年8月底臺北市機車登記數95萬輛,僅次於臺北縣,但每千人擁有機車359輛,卻是臺灣地區中最低;爭道行駛、違規停車、未戴安全帽三項占機車違規之七成。騎乘機車事故死亡人數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近半。 | 連結 |
| 140 | 89-09-26 | 第73號市政統計週報 | 本市市民88年因事故傷害死亡人數658人,居十大死因第五名,其中33.59%死於運輸事故;89年1至8月本市轄區計發生列管道路交通事故73件,造成74人死亡,死亡率為每十萬人2.80人,顯較高雄市之4.66人為低。 | 連結 |